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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通报5宗操纵股价案 青岛东海恒信在列

2015-09-19 08:28:32
来源:青岛早报
责任编辑:尺素

新华社北京9月18日电 中国证监会18日通报,日前已对青岛东海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海恒信)涉嫌操纵180ETF、金建勇涉嫌操纵“国海证券”股票价格等5宗操纵股票价格案调查审理完毕,并拟作出行政处罚。

5宗案件还包括张春定涉嫌操纵“中国卫星”股票价格、袁海林涉嫌操纵 “苏宁云商”、“蓝光发展”股票价格、叶飞涉嫌操纵“信威集团”、“晋西车轴”、“江淮汽车”、“奥特迅”、“中青宝”等5支股票价格案。

这5起操纵案件中,东海恒信涉嫌操纵180ETF案系证监会查处的操纵ETF第一案,金建勇涉嫌操纵“国海证券”股票价格案系证监会查处的利用融券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第一案,其余3案均是通过短线操纵方式影响相关股票价格与交易量的案件。

5宗操纵案件中,东海恒信控制使用 “千石资本-东海恒信1期”等12个账户于2015年6月18日至7月30日,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180ETF交易,影响180ETF交易量,变相进行180ETF与相应成分股日内回转交易套利,非法获利1.84亿余元。

金建勇于2015年6月1日至7月31日利用融券交易T+0日内回转机制,集中持股优势,连续交易“国海证券”股票,并以明显高于市场同时刻买一档量的卖单频繁委托,造成短时间多空力量失衡,强化了“国海证券”股票价格的下跌趋势,获利44万多元。

张春定于2015年7月16日至20日通过集中资金优势盘中连续买卖、在自己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行为,影响“中国卫星”股票价格与交易量,继而反向卖出,获利9966万多元。袁海林于2015年6月1日至7月31日通过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虚假申报、反向交易等方式影响“苏宁云商”和“蓝光发展”等2支股票价格,并反向卖出,亏损2.78亿元。叶飞于2015年5月13日至6月30日集中资金优势在尾盘阶段连续买入“信威集团”、“晋西车轴”、“江淮汽车”、“奥特迅”和“中青宝”等5支股票,影响相关股票价格与交易量,继而反向卖出,获利663万多元。

东海恒信、金建勇、张春定、袁海林、叶飞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拟对东海恒信及其相关责任人员、金建勇、张春定、袁海林、叶飞分别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东海恒信违法所得1.84亿元,并处以5.52亿元罚款,对东海恒信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史吏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东海恒信副总经理陈建国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另外,证监会拟决定没收金建勇违法所得44万多元,并处以132.57万元的罚款;没收张春定违法所得9966万元,并处以2.99亿元罚款;责令袁海林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300万元罚款;没收叶飞违法所得663.8万元,并处以1991万元罚款。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说,操纵市场行为通过不正当手段,营造虚假的市场供求关系和证券期货价格,误导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既扭曲了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破坏了市场秩序,又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的高效、公正和透明,证监会将对此类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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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证券违法行为

中国证监会18日通报,日前已对湖北福诚澜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致臻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丰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臣乾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杭州米云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及黄辰爽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调查、审理完毕。上述6案已进入告知程序。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说,上述公司及个人违反了证券法第122条“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197条所述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行为。

证监会拟对福诚澜海、南京致臻达、浙江丰范、臣乾金融、杭州米云及黄辰爽分别作出行政处罚。这包括:没收福诚澜海违法所得164万元,并处以492万元罚款;对福诚澜海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丁凯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董事总经理罗程元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对董事副总经理王暾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没收南京致臻达违法所得156万元,并处以469万元罚款;对南京致臻达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马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拟没收浙江丰范违法所得1212万元,并处以3637万元罚款;对浙江丰范法定代表人石敏军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没收臣乾金融违法所得639万元,并处以1917万元罚款;对臣乾金融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孙肖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臣乾金融董事长李成波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没收杭州米云违法所得1595万元,并处以4785万元罚款;对杭州米云董事长兼总经理柳阳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没收黄辰爽违法所得26.7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发言人说,按照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证券业务必须经证监会批准,禁止任何人未经许可非法从事证券业务,对于此类行为,证监会一经查实认定,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有力维护资本市场的市场秩序。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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