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化妆品中金或铂粉含量极微 尚无权威证明有护肤效果

原标题:药监部门提醒:理性消费含“金”“铂粉”成分化妆品

(全媒体记者涂端玉)广东省药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日前发布消费提醒称:消费者购买含“金”“铂粉”成分化妆品时应理性消费,警惕商业噱头。

据了解,早在今年初,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三部门联合发文,叫停金箔食品。一方面是为了避免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另一方面是为了遏制这股奢靡之风,也杜绝商家非法宣传金箔所谓的“保健”功能。

药监部门日前再次发布消费提醒称:虽然重金属“金”“铂粉”尚未列入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但不代表相关原料可以随意用于化妆品中。在化妆品中添加“金”“铂粉”的,需要对相关原料进行安全性风险评估,对铅、砷、汞、镉等有毒有害重金属进行检验,有的还需要进行毒理学试验和人体安全试用试验,确认产品安全后,方可申报注册或进行备案,取得注册证书或完成备案后方可上市。至于黄金、铂金在化妆品中是否具有护肤相关功效,国内外均无相关权威试验数据或文献报道予以证实。

市场上这类添加“金”或“铂粉”的“网红化妆品”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并不少见,消费者应当谨慎选购。一方面,存在少数不良商家利用大众的猎奇心理误导消费者,部分产品名称含“金”“铂金”的化妆品虚假夸大产品功效的问题屡禁不止;另一方面,部分以“金”“铂金”命名的化妆品,“金”或“铂粉”原料添加量极其微量,且原料在产品中产生的功效作用与其宣称的不相符,违反了《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孙宝震]
精彩美图 更多 >>
2022 07/19 17:02
· 来源 ·
广州日报
· 责编 ·
孙宝震
阅读量
扫描到手机
用手机或平板电脑的二维码应用拍下左侧二维码,可以在手机继续阅读。

青岛话题 更多 >>

深度报道 更多 >>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信法网

Copyright © 2014-2024 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814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21 增值电信:鲁B2-20180061 鲁公网安备:37020202000005号
手机版 | 媒体资源 | 信网传播力 | 关于信网 | 广告服务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