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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租房两月房东令其搬出 系“二房东”惹祸

2015-04-15 13:35:20
来源:大同晚报
责任编辑:尺素

“朋友在睿和新城租了一套房,并预付了一年的租金,住了两个月之后将房子转租给我。最近房东得知后,以不是与他签合同的人为由,强行让我搬出。房子今年12月才到期,而且还不退房租。”这让日前外地来同的张女士不知如何是好?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房东贾先生。他表示,房子是租给外地人李某。几天前,他去看房子时却发现所住之人并非是与自己签合同的李某。“不经我同意就将房子转租出去,这样做也太过分了。”贾先生说,既然事前签订过租房合同,就应该按照合同办事。房子他会收回,即使需要退房租,他退给之前签合同的李某。

云冈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琨认为,“二房东”如果将租赁屋转租,必须要经过原房主的同意或承诺,否则是无效的。目前,李某实际租用了房东的房屋,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可以转租事宜,那么,李某就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将房屋租赁给他人。张小姐应向朋友找回损失,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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