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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各银行行长要签承诺书 确保向小微企业放贷

2015-06-11 13:19:14
来源:青岛日报
责任编辑:尺素

□青岛日报/青报网记者 傅 军

本报讯 各银行机构主要负责人要签下本年度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承诺书,并按照承诺进度按季完成小微企业信贷投放;今年第二季度前都要制定出台对小微企业业务尽职免责办法,提高银行机构小微业务条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这是青岛银监局日前出台的《关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贯彻落实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的硬要求,目的是确保青岛的小微企业今年“有钱用”。

该《意见》除了要求青岛辖区各银行机构主要负责人签下2015年度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承诺书并按照承诺完成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外,还规定,小微信贷投放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不得挤占、挪用,年中调整信贷投放计划的,要及时报告并说明调整原因。与此同时,《意见》针对去年以来小微企业贷款风险上升、银行机构追责力度加大进而影响银行机构小微业务条线人员积极性的问题, 要求辖区各银行机构在今年二季度前完成尽职免责办法的制定,并加强对尽职免责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导,提高银行机构小微业务条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意见》还要求各银行拓展抵质押品范围,减少对不动产抵押、互保联保等手段的依赖,多方式、多渠道助推小微企业提升融资能力。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排污权等权利质押贷款形式。鼓励发展信用贷款业务,逐步提升信用贷款在全部贷款中的占比。鼓励银行机构与保险公司合作,探索以信用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产品为主要载体,多方参与、风险共担的经营模式。

据悉,青岛银监局将把小微企业贷款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纳入考核监测指标体系,并按季在全辖区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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