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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殴打妻子 法院给妻子发出6个月“保护令”

2017-03-30 09:27:52
来源:河南法制报
责任编辑:夜楼

原标题:丈夫长期殴打妻子法院作出“保护令”

桐柏县一男子董某经常无缘无故地殴打妻子。在再度被无辜殴打后,妻子陈某向桐柏县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昨日,记者从该院得知,陈某已经收到该院发出的,有效期为6个月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这让处于恐惧中的她终于有了安全感。

陈某与董某系夫妻关系。陈某诉称,董某长期、多次殴打自己,无奈之下,二人开始分居,后陈某到法院起诉离婚。诉讼过程中,董某仍然多次到其开设的缝纫店铺内对其骚扰、殴打、辱骂,并威胁陈某,扬言一旦离婚就会对陈某及其娘家亲属实施暴力不法行为。案件开庭后,董某依然我行我素,对公安、法院等司法部门的警告不予理睬,继续威胁、恐吓申请人。为此,陈某向法院提出申请,书面请求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并提供了出警记录、医院门诊病历等证据。

该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依法对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董某进行了调查,认定申请人陈某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遂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董某对其妻子陈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董某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电子通信设施对陈某发送恐吓、侮辱内容的信息;禁止董某到陈某的店铺内寻衅滋事,影响陈某工作;禁止骚扰、跟踪、接触其妻子的近亲属等,裁定有效期为6个月。该院及时将裁定书送达申请人陈某、被申请人董某及其住所地的居委会、派出所。(实习记者刘震通讯员贾吉振)

[编辑:夜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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