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市政府近日出台《青岛市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我市将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实现全市民用清洁煤炭全覆盖,以减少空气污染。目前,崂山区已开始行动,今年将投入1000余万元,让2万余户村民“烧好煤”。
背景 劣质煤炭污染比重大
每年冬季采暖期,都是我市空气质量的“大考”时间,除了各大热厂集中作业燃烧煤炭外,没有集中供暖的区域,居民烧散煤取暖也是重要原因。调查显示,PM2.5来源广泛,我市PM2.5污染约40%来源于各类燃煤。煤炭是我市主要一次能源,天然气占社会综合能耗比例低于1%,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规模很小,燃煤污染对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大。
民用煤的利用方式主要为分散式燃烧,锅炉种类多、数量大、单体规模小,燃烧后污染物基本上直接排放,绝大多数没有采取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措施。尤其在以燃烧烟煤散煤为主的城市和地区的冬季采暖期,民用煤燃烧会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以及多环芳烃、苯并芘和汞等有毒有害物质,是造成大气污染特别严重的原因之一,对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方案 全市推广使用清洁煤
根据方案,我市将建立清洁煤炭采购、加工与物流配送体系。各区市政府、高新区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根据区域具体情况,组织建立辖区清洁煤炭经营市场和洁净型煤加工生产基地。依托国有能源企业、煤炭经营单位或委托洁净型煤加工企业,组织采购、生产、储备一定数量的兰炭等清洁煤炭和洁净型煤,保障充足供应,满足辖区居民冬季采暖需求。
各区市政府、高新区管委还将协助清洁煤炭经营、加工企业建立营销网络和网上销售体系,指导企业建立清洁煤炭快速运送的物流体系,方便市民购买清洁煤炭。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各区、市政府以及青岛高新区管委等多部门将集中整顿全市煤炭经营场所和经销单位,依法清理取缔非法煤场和煤炭加工、经销单位。合理布局全市煤炭市场,建立相对集中、扬尘污染防治规范的清洁煤炭经营、加工和储存场所。组织开展煤炭市场经营秩序执法大检查,规范煤炭市场经营行为,引导煤炭企业守法经营。其中,市工商局会同各区、市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依法加强流通领域煤炭质量监管,组织建立煤炭质量监管体系。加大对市场中煤炭质量的监测频次,查处销售高硫、高灰分煤等劣质煤炭和假冒清洁煤炭的违法行为,保障民用清洁煤炭的品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质监局会同各区、市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依法加强洁净型煤加工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管,组织建立洁净型煤质量监管体系。查处生产假冒洁净型煤的违法行为,防止假冒洁净型煤进入流通领域。市环保局会同各区、市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将依法严肃查处经营业户在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违法行为。
目标 力争两年实现全覆盖
根据工作方案,市农委将会同相关区、市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将使用清洁能源列入新农村建设要求,引导农村居民使用峰谷电、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采暖,实施液化石油气下乡,建设分布式沼气新能源供应站,推进新能源在农村地区广泛应用。
通过在未集中供热、供气的区域,推广使用兰炭、洁净型煤等优质清洁煤炭替代民用高污染散煤,鼓励有条件的区域使用电、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大幅减少民用散煤使用量,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实现全市民用清洁煤炭全覆盖。
崂山区推进农村减煤
来自环保崂山分局的消息显示,今年崂山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在沿张村河流域、滨海公路两侧及崂山路两侧等污染相对集中的农村社区(约22000户)开展减煤换煤,为确保今冬环境质量,此项工作已经启动。
根据 《崂山区农村社区“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区里贴一部分,村民出一部分”的方式,在全区供热管网范围外的农村社区分步开展减煤换煤,引导村民自觉使用优质燃煤替代劣质燃煤,进一步从源头上控制燃煤污染,改善空气质量。
明年崂山区再安排专项资金2500万元,在全区所有无集中供暖农村社区农户中 (约55000户)全面推开燃煤补助政策,实现优质燃煤下乡全覆盖。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徐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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