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3月30日讯(记者 谷正原)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出台《青岛市高成长性海洋企业评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规范青岛市高成长性海洋企业评选和管理工作,支持海洋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建设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
《办法》主要包括总则、评选范围和程序、服务管理、附则等四个部分14条,明确了高成长性海洋企业的定义、评选原则、评选范围、评选条件以及服务管理机制。
根据《办法》,青岛市高成长性海洋企业每年评选1次,每次评选20家企业,授予“青岛市高成长性海洋企业”称号,有效期三年。同时按照《青岛市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15条政策》要求,综合评定企业年度新增地方贡献等情况,将给予获评企业一次性最高30万元的补助。
高成长性海洋企业必须在青岛市注册登记并持续经营满三年,法人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信用记录。同时满足产业方向、经营规模与速度效益、负债与信用等方面的基本条件。
《办法》明确,青岛市海洋发展局每年发布青岛市高成长性海洋企业评选通知,评选按照企业申报、初审推荐、市级复评、公示发布、资金兑付等程序开展。
据悉,2023年度高成长性海洋企业评选活动,计划于今年4月份启动,请及时关注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官方网站。
[来源:信网 编辑:王熠冉]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