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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龙中学女生遭殴打 处罚决定变了样

2017-05-23 13:44:58
来源:信网
作者:岳祥
责任编辑:亚麦

信网5月22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刊发了青岛天龙中学一名女中学生在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出写生期间遭到同学殴打(详见《私立天龙中学女生遭同学殴打 律师认为校方应担责》),而学校对涉事学生作出处罚后却一直没执行。被打女生的家长于女士告诉信网(0532-80889431),学校最开始作出的初步处理意见,就是经过调查的,自己有当时学校工作人员宣读处理结果时的音频录像可以证明。

被打女生的家长于女士告诉信网,事发这么长时间了,学校仍然坚称自己是没有责任的,在孩子第一次被打后,向老师报告了此事,不仅没有得到保护,反而遭到第二次殴打,“我们孩子出去写生,学校就应该尽到监管的责任和义务,孩子多次被打,学校说自己没有责任可能吗?不应该赔偿吗?”于女士说。

对于对涉事学生作出处罚决定却没有执行一事,青岛天龙中学的刘校长曾解释称是因为作出的处罚决定只是一个初步处理意见,在学校调查后发现打人者其实仅为一人,其他六人只是旁观,所以重新作出了处理,仅将一人留校察看,两人记大过,其余人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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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于女士对此并不认同,“学校当着我们家长和教育局工作人员宣读处理意见时,明确表示是组织了专门的工作小组进行调查后作出的决定,怎么现在又反悔。”随后,于女士向信网提供了相关音频资料来进行了证明。信网致电负责处理此事的青岛天龙中学的刘校长,对于于女士的质疑,刘校长称自己马上要去上课,没有过多进行解释。

山东首辰律师事务所的吴芝容律师告诉信网,校园暴力出现的原因主要包括青春期的逆反心理、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同伴的影响以及学校道德教育的缺失。被欺负的孩子心理上可能会留有一定的阴影,严重的可能会影响身心健康乃至人格的发展。

那么当孩子遇到校园暴力时又该采取怎样的措施呢?“如果遇到校园暴力,一定要保持镇静,适当时候及时的向周围的人求救,不要激怒对方,可以通过谈话的方式来稳住对方,告诉其行为是违法的,但是一定要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如果受到了伤害,一定要及时的告知家长还有老师,同时报警。”吴律师说。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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