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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未满两年房屋给客户 中驰房产被罚25000元

2017-07-14 21:41:23
来源:信网
作者: 顾青青
责任编辑:光影

信网7月14日讯 2017年5月25日,林先生通过青岛天目山路46号的中驰房产中介定下了青岛世纪伟业大厦的一套房子,并交了12.6万的定金。而在交定金后,林先生才发现这套房子的产权只有50年,而且房屋取得的不动产登记证书还不满两年,压根不能上市交易。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黄岛区房产管理与住房保障中心已立案调查,并表示中驰房产涉嫌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记入信用档案,罚款中驰房产25000元。

中驰房产售卖不能交易的二手房

毕业来青工作刚满一年的林先生,眼看着青岛的房价一路走高,便想在青岛购买一个二手房安家落户。2017年5月,在中驰房产中介工作人员王先生的介绍下,林先生看中了一套位于青岛市世纪伟业大厦的房子,并交上了12.6万元的定金。

可在交完定金后,林先生才知道自己看中的房子产权只有50年,并且在自己交定金时房子还不能上市交易,“起码在我5月底交钱的时候,这套房子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还不满两年,不能进行二手房买卖。” 林先生说,一般的住宅房屋都是70年产权,而他在买房时也曾问过中介房子的产权年限,但当时中介并未正面回答,并且始终也没告知他房子尚不能上市交易的事实。

中驰房产拒绝接受采访

根据林先生提供的房源信息,信网在赶集网上看到了这套房子,网页上标注的产权信息也是“70年商品房”。信网拨打网页上预留的电话,一位自称是中驰房产的工作人员介绍这套房子的性质确实是住宅,但产权只有50年,目前已经可以上市交易了。而对于网页上标注的70年产权,工作人员称“可能是网站发布信息时自动生成的。”

随后,信网又联系到了青岛中驰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但工作人员不愿多说此事,直接拒绝了采访。

中驰房产已被立案调查罚款25000元

信网从青岛市黄岛区房产管理与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目前针对林先生的事情已立案调查,“我们约谈了青岛中驰房产经纪有限公司负责二手房业务的王经理,并做了询问笔录。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青岛中驰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为开发区井冈山路338号26楼4号提供居间服务并收取佣金,截至提供经纪服务时,上述房屋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还不满两年,属于禁止交易的房屋,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九项的规定。区国土房管局正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责令限期改正,并记入信用档案,罚款中驰房产25000元。目前林先生已收到中驰房产退回的全部购房款。”信网全媒体记者 顾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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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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