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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因工作没交接好 扣押员工一月工资

2017-09-13 17:23:06
来源:信网
作者:杨孝鹏
责任编辑:光影

信网9月13日讯 2017年5月16日,杨女士入职学子成专业托管辅导学校,工作期间负责学生的辅导和管理工作。“按照之前的惯例,工资是每月25日发放,但过了这个时间之后,我还是没收到七月份的1800元工资。”杨女士在入职期间,学子成专业托管辅导学校并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刚开始我也问过,领导说以后再签,我也就没办法多问了。”

对于此事,学子成专业托管辅导学校的负责人马总不否认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一事,他解释说:“学校规定员工工作满6个月后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后为员工缴纳保险。”

马总告诉信网,不给杨女士支付工资是因为离职手续没有办好,“她的工作都没交接好,等交接完成就可以拿到工资了。”但当信网询问具体的离职交接工作有哪些、应该与什么人交接时,马总称不清楚这些事情。

信网从李沧区劳动保障监察局了解到,用人单位并不能因工作交接问题扣押员工工资,并且在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就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起员工可要求单位赔付双倍工资。被拖欠员工可携带有效证件向劳动保障监察局进行投诉,受理后监察部门会对被投诉单位进行调查。

据信网了解,目前杨女士已申请劳动监察,劳动监察部门已经开始调查。信网全媒体见习记者 杨孝鹏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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