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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价10.9元却收13.4元 北方国贸:向顾客道歉

2018-09-05 17:44:25
来源:信网
作者:杨宇宣
责任编辑:三人目

信网9月5日讯 “价格牌上明明写的10块9,为啥一结账就变13块4了?”市民任女士8月30日在平度市北方国贸购物中心购买了4包“大昌海苔”。购买时价格牌上写的10块9,但结账时超市却按照每包13块4收取。北方国贸的工作人员告诉信网(0532-80889431),由于活动价格还没有录入系统,所以出现了失误,商场愿意与消费者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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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女士称,由于当天她还买了其他商品,所以在结账时并未注意价格。一直到快出商场的的时候,她才注意到价格上有出入。任女士返回收银台向收银员询问。“因为我记得这个是搞活动的,所以就问她是不是收错钱了,但收银员却很强硬的告诉我,如果嫌贵就去服务台退了。”

为了确定到底什么价格,任女士重新回到货架上确认了一遍,发现的确是超市收错了。“标了10块9却收13块4,虽然钱不多,但超市的确是收错了。而面对错误工作人员却敷衍了事,我要求超市给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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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网看到任女士发来的价格牌照片,价格牌上清晰的写明:“大昌海苔零售价10.9元”。而在后面还有一行被划掉的小字“原价13.4元”。很明显,商场是把降价了的商品以原价卖了出去。

随后,信网联系了青岛平度北方国贸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核实后承认,的确存在此类情况,因为新的价格还没有来得及录入系统。“我们在搞活动时都是先定价格,然后把价格录入系统,可能是因为这次的价格还没来得及录进去,所以系统才按原价收的钱。对此我们向顾客表示歉意。”工作人员称目前他们已经与消费者达成了和解。

平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信网,根据《价格法》规定,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应当按照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如果顾客认为超市存在违规情况,可以携带相关证据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他们将会根据情况进行处理。截至发稿信网获悉,商场对任女士进行了补偿,双方达成和解。信网全媒体记者 杨宇宣

[来源:信网 编辑:三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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