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4月1日讯 3月31日,青岛银保监局发布青岛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青银保监罚决字〔2020〕17号),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贷后管理不到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青岛银保监局罚款人民币七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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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青银保监罚决字〔2020〕18号)显示李芳对潍坊银行青岛分行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一案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青岛银保监局对其处警告;青岛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青银保监罚决字〔2020〕19号)显示,单树涛对潍坊银行青岛分行贷后管理不到位一案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青岛银保监局对其处警告;青岛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青银保监罚决字〔2020〕20号)显示郭胜海对潍坊银行青岛分行贷后管理不到位一案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青岛银保监局对其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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