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6月24日讯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公示一则处罚信息,北京美超兴餐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顾客免费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被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京昌市监处罚〔2025〕469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美超兴餐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免费为消费者提供的为>PE-HD<(高密度聚乙烯)材质的塑料购物袋,用于食品打包使用,无可降解塑料袋标识,亦无可降解塑料袋的文字说明。货值金额共计150元,无违法所得。2025年4月9日执法人员复查时,北京美超兴餐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将店内塑料袋更换为可降解塑料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北京美超兴餐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罚款1000元。
企查查显示,北京美超兴餐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24年8月23日,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南环东路21号1幢一层B013。查询地图显示,该地址为超意兴快餐(昌平南环物美店)。(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