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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不正当吸收存款与违规异地业务 浙江苍南农商行被罚

信网10月31日讯 近日,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通过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及违规开展异地业务,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处罚,相关责任人同步受罚。

据处罚决定书显示,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同时违规开展异地业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对苍南农商行处以人民币185万元的罚款,同时对相关责任人郭朱虹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明确规定,禁止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或超出核准范围开展业务,旨在维护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企查查显示,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法定代表人郑元昌,总部位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从现有资质来看,该银行主要开展传统银行业务及保险中介服务。该银行大股东是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瑞丰银行”),持股比例7.5805%。(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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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0/31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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