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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1 17:04:44
       
信网10月31日讯 近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因贷款支付审核和贷后管理未尽职等,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凉山监管分局处以35万元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存在贷款支付审核和贷后管理未尽职,房地产开发贷款被部分挪用的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凉山监管分局对浙商银行凉山分行处以罚款人民币35万元。同时,时任该分行副行长、公司金融一部总经理徐兴隆因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6万元。(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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