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1月4日讯 近日,山西阳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提供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发起人及股权变更信息,被阳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1.2万元罚款,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经查,山西阳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2015年8月19日挂牌开业以来,注册资本达3亿元,原始发起人66户。然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该行公示的发起人数量仅为43户,与实际不符。从2016年至2025年,除2022年和2023年外,每年均有发起人股权变更,但2019年至今的变更信息未在公示系统中更新。针对上述违法行为,阳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0月29日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山西阳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2000元整,上缴国库。
企查查显示,山西阳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法定代表人为温慧勇,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目前,该公司有包括山西美高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内的86位股东,并对外投资山西娄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2.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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