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1月6日讯 近日,信阳市中心医院因未按规定告知患者替代医疗方案及病历填写不规范,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处以警告,并罚款3.3万元。
根据处罚决定书,信阳市中心医院存在两项违规行为:一是未按规定告知患者替代医疗方案,二是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5年11月4日作出决定,对信阳市中心医院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3.3万元整。
信阳市中心医院官网显示,该医院创建于1920年,前身为“豫南大同医院”,1998年正式更名为信阳市中心医院。2017年10月被评为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现为豫南地区一所集医疗、急救、科研、教学、保健、康复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医院。(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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