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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宇丰医药有限公司因销售劣药被处罚

信网11月19日讯  近日,苏州宇丰医药有限公司因销售劣药被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276.5元。

根据处罚决定书,苏州宇丰医药有限公司被查实存在销售劣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关于“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的明确规定。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苏州宇丰医药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76.5元的行政处罚。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苏州宇丰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李文成,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今年以来,该公司已中标包括江苏省国投宝原(苏州)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护理院药品采购项目、苏州姑苏苏康养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关于体检药品采购及配送等多个项目。(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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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1/19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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