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4日讯 近日,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因票据业务开展不审慎,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在票据业务开展不审慎的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对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并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时任总经理高勇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时任副总经理杨士东被警告;时任信贷业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李传玲同样被警告。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初,董事长由王勇担任,是集团内部的专业金融机构,其主要业务围绕资金管理、内部结算等财务服务展开,支持集团成员单位的资金运作需求。该公司的大股东是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7.9825%。(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