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信号新闻4月8日讯 近日,因存在违法占地行为,贵州省贵阳市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被罚。
“开自然资执处字〔2025〕0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贵阳市开阳县龙岗镇大荆村、冯三镇堕秧村集体土地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属违法占地。开阳县自然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责令该公司退还土地,6个月内拆除龙岗镇地块1-4号房屋,并按10元每平方米处罚款46.03万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贵阳市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企业,成立于2015年12月29日,法定代表人吴太君,对外投资贵州省本色农业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大股东系贵阳市农业农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9.7%。
资料显示,半年内,贵阳市菜篮子集团两次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分别为125.79万元、69.08万元。(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王熠冉]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