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信号新闻4月9日讯 日前,河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被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处以罚款10.5万元。
“郑港环城执罚决字〔2026〕第2516206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河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施了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一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存在混凝土试块未在现场取样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的规定。根据上述条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河南省建设集团罚款10.5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2月2日。
据了解,现场取样是混凝土质量管控的第一道防线,不规范操作会有检测数据失真、结构安全失控、经济损失等风险。
公开信息显示,河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4日,董事长为刘博文,由河南中豫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该公司先后承建过河南博物院、郑州航空港区滨河新居一号地等重点工程项目。(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李源菁]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