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工商12315消费维权案例
唐女士15年2月15日在车行订购了一辆车并交付定金10000元,唐女士3月中旬去车行准备付全款提车时,车行要求唐女士必须在本车行购买保险和挂牌,否则不予提车,而且定金也不退,唐女士觉得商家的做法非常不合理。
青岛市工商局12315提示:根据《山东商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不得擅自增加服务项目或者附加其他条件。提供可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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