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2021 04/28 13:57
· 来源 ·
信网
· 责编 ·
光影
阅读量
扫描到手机
用手机或平板电脑的二维码应用拍下左侧二维码,可以在手机继续阅读。

贪图高额回报 替别人办信用卡从事不法活动难逃法网

信网4月28日讯 城阳公安在不断深入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以“为群众办实事”爱民实践活动为载体,聚焦突出问题、精准靶向发力,围绕群众急难愁盼,严厉打击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积极推进教育整顿成果转化。四月以来,经细致研判、紧密追踪,先后分赴河南、临沂、济宁等地,破获一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再次掀起“断卡行动”新高潮。

一念之差,追悔莫及

嫌疑人季某(男,30岁)中学毕业后一直在城阳打工,手头拮据之时偶遇一陌生男子,该男子声称手握生财之道,只需要李某帮忙办理一张信用卡,就可以得到500元报酬,季某深知快速生钱必有蹊跷,并隐隐约约的预料到了对方有可能会用自己的卡从事不法活动,但一时侥幸贪念起,犹豫再三还是答应了。转眼过去了几个月,直到季某在一次到银行办理业务时,想起之前办卡的事情有些担忧,便打算申请注销,却发现银行卡已因涉嫌违法被冻结,一时间季某追悔莫及。4月中旬,季某被民警依法传唤。

\

 

 (来源:城阳公安)

明知故犯,必得严惩

嫌疑人任某(男,33岁,城阳人)在工地干活时认识了一名工友,交往中任某发现该工友一直沉溺网络游戏。去年年底,工友找到任某帮忙,自称因网游违规,导致银行卡被冻结,想让任某帮忙办理银行卡用用,并许诺一张卡600元的报酬。任某见报酬可观便一口答应,从去年年底至今年3月底,陆续办理了三张银行卡提供给工友使用。到案的任某供述,他一直知晓网络上刷、转业务有许多猫腻,也了解提供银行卡的行为涉嫌帮助犯罪,但还是没有经受住高额回报的诱惑。既然选择了铤而走险,也必将难逃法网。

\
 (来源:城阳公安)

拆东补西,终触法网

嫌疑人张某(女,30岁,河南人)和宋某(男,39岁,河南人)是关系不错的朋友,三月初的一天,宋某找张某求助,称自己有5万元欠款急需偿还,想借点钱救救急,可是张某生活也是捉襟见肘,根本拿不出多余的钱。这时宋某表示自己有门路,只要张某帮忙办理几张银行卡就可以得到高额回报。张某一听犯起了嘀咕,脑中闪过可能会违法的念头,但宋某表示一张卡加上配套u盾报酬可达数千元,恳求张某帮帮他,张某想自己正好也缺钱,便答应了。通过宋某居间联系,张某办理了两张银行卡交给了宋某。其实宋某跟收卡方也不认识,虽然对方声称银行卡用于走公司流水,但宋某明白这只是一个冠冕堂皇的说辞,高额收卡肯定是不是用于正当途径,宋某因急于还钱也顾不上深究,将银行卡邮寄给了对方。民警通过专案经营,顺线追查到宋某和张某的犯罪事实。

\
 (来源:城阳公安)

警方提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款。出租、出借、贩卖银行卡或电话卡属于违法行为,切勿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通讯员 栾云海 信网记者 陆彦蓉

[来源:信网 编辑:光影]
信网版权稿件,欢迎转载。转载时请保留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精彩美图 更多 >>

青岛话题 更多 >>

深度报道 更多 >>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信法网

Copyright © 2014-2024 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814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21 增值电信:鲁B2-20180061 鲁公网安备:37020202000005号
手机版 | 媒体资源 | 信网传播力 | 关于信网 | 广告服务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