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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8个面包其中4个发霉 老沧口面包赔偿消费者300元

消费者买到发霉面包。 (来源:受访者)

信网9月2日讯(记者 陆彦蓉)“在保质期内的面包发霉了,商家还拒绝处理。”7月份,市民刘女士在短视频平台购买了8个老沧口面包,在食用过程中发现其中4个出现发霉变质的情况,于是刘女士找到了商家青岛沧顺食品有限公司,提出让其退款并赔偿的诉求,商家虽然承认食品的确发霉,但对于刘女士要求赔偿的诉求并未同意。为此,信网联系到青岛沧顺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产品可能出现漏气等原因导致发霉,可以为消费者退赔。

7月18日,市民刘女士在短视频平台老沧口食品旗舰店购买了8个老沧口手工拉丝牛奶早餐老面包,共花费29.9元。收到货后,7月31日刘女士在食用过程中发现面包出现发霉变质的情况,于是第一时间找到了商家青岛沧顺食品有限公司,想要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一共买了8个其中4个都发霉了,产品包装写的7月18日生产,保质期15天,吃的时候面包还在保质期内。”

对于食品出现发霉变质的情况,商家并未给刘女士明确的解释,只是将刘女士的订单进行退款。“我吃完之后腹痛恶心,商家虽然承认食品发霉,但是我要求他们给出合理的解释,并且进行赔偿,商家却没有同意。”面对商家的处理方式,刘女士并不认可,于是便将此事投诉给青岛沧顺食品有限公司所在地的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刘女士提供的全国12315平台投诉信息,信网了解到,城阳区流亭市场监督管理所已经受理此事,经过工作人员调解,商家拒绝退赔拒绝调解。

为此,信网联系到青岛沧顺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刘女士购买的这款面包没有任何添加,因为目前各地温度气候等原因的不同,产品可能会出现漏气或其他的情况,所以会有发霉的问题。“我们现在上报给生产方去做核实处理了。”该工作人员表示,针对刘女士遇到的问题,已经反馈给领导,此前已经给消费者退款,目前可以按照订单的十倍进行赔偿,也就是赔偿消费者300元。

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如果消费者在网上购买的保质期内出现发霉的面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

截至发稿前,刘女士告诉信网已经与商家协商一致,收到了300元赔偿。

[来源:信网 编辑:孙宝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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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9/02 09:04
· 来源 ·
信网
· 作者 ·
陆彦蓉
· 责编 ·
孙宝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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