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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山:警惕网推所“莆田系”运营模式透支公众司法信任

辽宁大连的赵女士在网络上寻求法律服务时,被辽宁霄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宣传吸引并邀约面谈,签订合同支付3万元代理费后才发现,全程对接的“宋律师”竟无法律职业资格证,所谓的“专业服务”只是无资质人员的违规揽客。当她要求退款时,律所早已人去楼空(详见:《“网推所”无资质人员冒充律师揽客 收割代理费后玩消失》)。

赵女士的经历反映出,当前部分依托网络推广的律所在运营模式上存在的问题。这类被称为“网推所”的律师事务所,深谙“莆田系”在医疗及医美领域的运营策略,将核心精力倾注于流量算法与营销话术的打磨,而非专注于提升法律服务品质。当律师们埋头钻研案卷、精进专业能力时,这些机构却用低价引流,用“包赢包结”等不实承诺吸引委托人,再由不具备法律执业资质的法务销售居中对接,成为利益链条上的中间商(详见:《广东哲策律所违法裁员判了还不赔 员工一怒揭其网推所内幕》)。

诚然,网络推广作为一种营销手段本身并无不妥。在数字化时代,各行各业均借助网络拓展业务,法律服务行业接入互联网也是顺应趋势之举。真正需要警惕的,是部分网推所背离法律服务本质、突破专业底线的“莆田系”操作模式。这些法务人员以营利为主要导向,在信息传递中夸大服务效果、隐瞒案件风险,甚至歪曲关键事实,导致法律服务偏离专业轨道。

法律服务的本质要求是高专业门槛与强信任依赖,其核心价值在于维护公平正义,有效服务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律师之间的深度信任与专业匹配基础上。而网推所奉行“先接来案子再说”的粗放逻辑,往往忽略律师的专业方向与案件匹配度,盲目推送案源,导致律师不得不处理与自身专长不符的案件。这不仅影响办案效率与服务效果,也难以满足当事人的合理预期,更会损害律师的专业形象与行业声誉。更值得警惕的是,这些无资质销售人员无需承担执业风险,一旦出现纠纷便迅速脱身,最终的法律责任与声誉损失,全由签约律所和办案律师承担。

对委托人而言,服务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会直接削弱信任感。正如报道中赵女士的经历:最初接待她的“宋律师”沟通细致、回应热情,但不久后案件却被转交至另一位律师处理。由于不同律师的办案思路和工作方式存在差异,委托人不得不重复陈述案情、重新建立沟通节奏,既耗费时间精力,更会对律师团队的专业性、稳定性产生质疑。

网推所乱象的危害超越行业内部,其低价竞争的模式将律师的专业价值无限拉低,“只收费不服务”“低质服务” 的做法会扰乱法律服务市场。律所作为专业法律服务机构,适度市场推广本无可厚非,但核心必须立足于专业的法律服务能力。而 “莆田系” 运营模式恰恰将商业利益凌驾于专业准则之上,这可能导致法律服务本质的异化。

需要明确的是,法律服务具有鲜明的公共属性,其核心是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一属性决定了行业不能完全由商业逻辑主导。当无资质人员披着专业外衣违规揽客,当虚假宣传取代专业服务,当商业利益压过公平正义的初心,消耗的不仅是单个委托人的信任,更是公众对整个法律服务行业、对司法体系的信心。一旦公众失去对正规法律服务的信任,就可能放弃合法维权途径,转而寻求私力救济甚至违规手段。这不仅会严重冲击司法程序的正常运转,更会直接动摇法治社会的建设根基。

值得欣慰的是,监管收紧正在终结网推所的野蛮生长。多地司法行政部门加大了对违规网推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11月3日广东省司法厅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弘胤律师事务所因长期与第三方公司违规合作、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被监管部门顶格处罚吊销执业证书(详见:《无资质第三方公司充当“法律代工”违规网推 广东一律所被吊销执业证书》)。行业协会陆续出台网络推广行为规范,快手等网络平台也推行律师身份认证制度,多方合力推动网推模式走向合规化。

信网评论员 赵晓珊

[来源:信网 编辑: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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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1/19 15:57
· 来源 ·
信网
· 作者 ·
赵晓珊
· 责编 ·
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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