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庆余年》“太子”张昊唯胜诉 发小用技术手段造谣被判赔5万元

新闻漫画(来源:信号新闻)

信网/信号新闻12月3日讯 近日,《庆余年》中饰演“太子”一角的演员张昊唯(本名张骁晗)诉毛某某名誉权纠纷一案宣判。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认定毛某某利用技术手段合成虚假录音与图片,并提供给娱乐博主发布,导致张昊唯名誉受损,判决毛某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张昊唯5万元。

据悉,张昊唯因在热播剧《庆余年》中扮演太子李承乾一角被观众熟知。2024年8月,博主“优点娱乐”突然爆出了与张昊唯有关的录音和微信截图。在录音里,疑似张昊唯的声音大肆透露圈内同行的隐私,对话中对“嫖娼”和“找男模”等出格话题的讨论,引发了巨大争议,相关的博文迅速登上热搜。

张昊唯告诉信号新闻,事件发生后,他第一时间报警。警方通过拷贝双方手机、恢复聊天记录等方式核实,确认涉案聊天记录在两个当事人手机中均不存在,毛某某也于2024年8月23日向警方承认了技术合成的造假事实。在一张由张昊唯提供的治安调解协议书上,警方认定的主要事实是:“2024年8月19日、20日,在济南市历下区某小区,毛某某为发泄心中不满,伪造其与张骁晗的微信聊天记录并进行网络散布,并推送至微博热搜,造成张骁晗名誉及工作受到一定影响。”协议书称,毛某某同意道歉、澄清并保证不再发布不实信息。

张昊唯说,自己与毛某某是发小,后因经济往来产生纠纷,毛某某成为被执行人并被限高。为解决纠纷,毛某某曾将其用技术手段合成的录音和图片展示给自己,但自己没有理会。没想到后期这些录音和图片就出现在了网络上,闹出了一场大风波。

2024年8月24日,在警方得出调查结论后,张昊唯在个人微博发布长文,将立案书、无犯罪记录证明、治安调解协议书等材料一一公开。其工作室也提交完税证明,否认存在偷税漏税等行为。

但处于事业上升期的张昊唯仍不可避免地迎来了个人发展的至暗时刻。“即便我是被冤枉的,但剧组、品牌方为规避风险,还是选择了终止合作。”张昊唯向信号新闻介绍称,事发前,自己参演了三部待播新剧,拥有七八个广告代言合约,还有两部大投资剧集的男主合约已经谈妥待签。因为发小的“背刺”,上述资源一夜之间蒸发殆尽:待播新剧紧急启动换脸程序,男主角合约被终止,广告代言纷纷遭撤,就连合作多年的经纪公司也选择解约。“那段时间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通过法律途径还自己一个清白。”张昊唯说。

判决书。(来源:受访者)

好消息是,张昊唯最终通过打官司为自己证明了清白。2025年9月9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张昊唯胜诉。在判决书中,法院认定的事实有:确认2024年8月19日、8月20日“优点娱乐”在新浪微博发布的有关张昊唯的录音和微信聊天记录图片系被告毛某某伪造。毛某某虽无直接发布意图,但将伪造材料提供给网络博主的行为,客观上为虚假信息传播创造了条件,且内容经公开网络平台扩散,导致张昊唯社会评价降低,已构成名誉侵权。鉴于相关网络内容已删除,且毛某某无微博账号,法院判令其通过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赔礼道歉,并向张昊唯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据张昊唯介绍,过去一年多里,他一边照料身患癌症的父亲,一边为维权四处奔走,没有新增演艺工作。“最煎熬的时候整夜睡不着,我就去深夜的大街上散步,一走就是三四个小时,放空自己,也硬逼着自己调整心态。”这场变故让他深刻体会到了人间冷暖,也变得愈发谨慎,“现在不敢轻易交朋友,涉及借钱、投资的事更是一概不碰。”

除对发小的“背刺”深感痛心外,他对“AI助攻造谣”的现象也心生感慨。“AI是把双刃剑,它给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催生了新型造谣手段。”张昊唯觉得,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速度极快,谣言的破坏力被无限放大,一些人出于私利随意发布不实信息,严重损害他人名誉与权益。“但网络绝非法外之地,任何违法行为都终将受到法律制裁。”他强调,公民在行使言论自由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公众人物面对不实谣言,更应保持冷静,通过合法途径捍卫自身权益。“不管是公众人物还是普通人,被冤枉了都别忍,法律一定会给你一个说法。”张昊唯说,眼下已有短剧制作方联系他洽谈合作,他也期待能重新站上大剧舞台,“把失去的时间一点点挣回来”。(顾青青)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
信网版权稿件,转载请获取授权(邮箱:news@qdxin.cn,或微信联系总法律顾问:lawyer4xin)。
精彩美图 更多 >>
2025 12/03 15:16
· 来源 ·
信网
· 作者 ·
顾青青
· 责编 ·
赵晓珊
阅读量
扫描到手机
用手机或平板电脑的二维码应用拍下左侧二维码,可以在手机继续阅读。

青岛话题 更多 >>

深度报道 更多 >>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AI调解员

Copyright © 2014-2025 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814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21 增值电信:鲁B2-20180061 鲁公网安备:37020202000005号
手机版 | 媒体资源 | 信网传播力 | 关于信网 | 广告服务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