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11日讯 近日,深圳市福田区金诚有鸣零食超市(个体工商户)因未经许可经营散装食品及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电子称,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圳市福田区金诚有鸣零食超市(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两项违法行为:一是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散装食品,二是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电子称进行计量交易。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食品安全相关规定,也可能对消费者权益造成潜在威胁,如食品来源不明或计量不准确导致的交易不公。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对金诚有鸣零食超市作出处罚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1000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深圳市福田区金诚有鸣零食超市(个体工商户)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赤尾社区赤尾村二坊37.38号赤尾村二坊38-1,地图软件显示该地址店铺名称为零食有鸣。零食有鸣是一家量贩零食品牌商,以线下门店运营为主,主营休闲食品零售业务。
近期,零食有鸣因食品安全问题引发关注。据消费日报网报道,海口消费者在瓜子中发现烟头,经市场监管部门调解后商家赔偿800元,此前双方就赔偿金额存在分歧。据正在新闻报道,广州一家零食有鸣门店发生称重异常事件,同一商品在不同电子秤上价格差异明显,商家解释为系统故障导致,并承诺改进。(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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