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信号新闻6月12日讯 6月5日,广州象鲜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高新港湾分公司因拒不配合劳动监察,被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珠人社监罚字〔2026〕20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6年3月27日,劳动者投诉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进行调查。2026年4月1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留置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该公司按要求提交材料并接受调查询问,该公司未按要求提供。据此,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于2026年4月16日对该公司留置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在2026年4月21日前整改,该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指令要求执行。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附件二第77项,对广州象鲜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高新港湾分公司作出处罚决定。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广州象鲜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高新港湾分公司成立于2026年2月,负责人为李侃,企业注册地址位于珠海市高新区金星路16号4栋105室,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总公司广州象鲜科技有限公司由北京象鲜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后者旗下运营小象超市,该业务主营蔬果海鲜、休闲零食、日用清洁、个护美妆、酒水饮料等商品,提供30分钟快送服务。(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