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士在顺丰基层工作了15年,离职时被竞业协议困住,一年内只能以无经验身份应聘非物流企业工作(详见《顺丰基层员工离职被要求签竞业协议 有15年工作经验只能以“职场小白”找工作》)。本应保护企业商业机密的竞业协议,却成为限制普通员工离职的工具,这一现象直指竞业限制在实践中的异化:不仅阻碍了人才的合理流动,且影响了就业市场的活力。
竞业协议制度初衷是保护企业核心商业利益,防范竞争企业“搭便车”,但法律早已为竞业划定明晰的适用边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指出,竞业限制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杨女士作为基层员工,接触的多为公开或脱敏信息,顺丰强行与之签订协议,相当于给基层员工离职设人为障碍,完全背离法律设置这一制度的初衷。
顺丰的做法并非孤立,在现实生活中,个别企业甚至将与商业机密毫无关联的岗位,强行纳入竞业范围,再配上“低补偿高约束”的霸王条款,显然不合理。员工若想离职或跳槽,轻则面临择业限制,重则被索取高额违约金,甚至陷入沉重的经济困境,企业借此榨取员工最后一丝剩余价值。
更讽刺的是,企业要求员工承担竞业义务,却不愿足额履行补偿责任,根据《企业实施竞业限制合规指引》,竞业补偿不得低于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此标准顺丰每月至少补偿杨女士3000元,但她每月却只收到2610元。顺丰取利弃责的算计暴露无遗,凭借悬殊的劳资地位,将人才流动的成本与风险转嫁给劳动者。
作为物流行业龙头,顺丰不专注于打磨核心竞争力、提升待遇留住人才,反而在基层员工身上动歪心思,用违规协议设卡。这种挤压基层劳动者权益的短视“薅羊毛”行为,或许能省下一时的人力成本,但最终只会束缚劳动者职业发展,阻碍企业创新升级。
现实生活中,员工长期积累的经验,是推动行业进步的宝贵财富,而无节制的竞业限制会将知识与技能禁锢在某一企业内部,使得行业内难以通过人才流动实现经验分享或技术更新。同时,这种行为还会限制良性竞争,当企业不再依赖产品、服务等核心竞争力比拼,而是通过竞业协议阻碍竞争对手获取人才,市场的创新活力会被严重削弱,行业发展也会陷入僵化状态。
竞业可以限制,但不能无边界,企业利益要保护,但不能以牺牲基层劳动者权益为代价。相关企业务必让竞业限制回归“保护核心机密”的本质,这既是对每一位劳动者的保障,也是对市场公平、行业发展的守护。
信网评论员 王熠冉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大家爱看